海量資源,盡在掌握
 自2009年4月6日,如果遺產價值低于32.5 萬英鎊①或將遺產留給配偶、慈善團體或社區(qū)業(yè)余俱樂部,可豁免繼承稅。如果將房產贈送給子女(包括收養(yǎng)、撫養(yǎng)或繼子女)或孫子女,繼承稅的起征點將提高至47.5 萬英鎊。對于已婚人士,自2007年 (共 1153 字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