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X、Y表示數量與結果,或數量與數量關系時,整個格式重在突出二者在量上的不對稱關系,在言語表達上有突出強調的作用,具體表現為突出強調、對比、推論等。(一)突出強調說話人除敘述事件本身外,還帶有其對某事件的主觀性評價 (共 1144 字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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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當X、Y表示數量與結果,或數量與數量關系時,整個格式重在突出二者在量上的不對稱關系,在言語表達上有突出強調的作用,具體表現為突出強調、對比、推論等。(一)突出強調說話人除敘述事件本身外,還帶有其對某事件的主觀性評價 (共 1144 字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