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(dān)保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,不得對其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證件進行扣押,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(dān)保,也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。2.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、強令冒險作業(yè)如用人單位違 (共 289 字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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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.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(dān)保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,不得對其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證件進行扣押,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(dān)保,也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。2.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、強令冒險作業(yè)如用人單位違 (共 289 字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