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二條 范圍一、如法院命令作出之任何扣押或交付財產(chǎn)之行為侵犯某人對該財產(chǎn)之占有,或侵犯某人與該措施之實行或實行之范圍不相容之任何權利,而該人非為案中之當事人者,則受害人得透過提出第三人異議行使上述權 (共 997 字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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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第二百九十二條 范圍一、如法院命令作出之任何扣押或交付財產(chǎn)之行為侵犯某人對該財產(chǎn)之占有,或侵犯某人與該措施之實行或實行之范圍不相容之任何權利,而該人非為案中之當事人者,則受害人得透過提出第三人異議行使上述權 (共 997 字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