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 凡著作物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不得依本法呈請注冊:一、未經(jīng)注冊而已通行二十年以上者;二、著作人自愿任人翻印仿制者。第二條 依本法以著作物呈請注冊者,應(yīng)備樣本六份,依后列著作物呈請注冊程序具呈呈送內(nèi)政部 (本文共 959 字 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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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第一條 凡著作物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不得依本法呈請注冊:一、未經(jīng)注冊而已通行二十年以上者;二、著作人自愿任人翻印仿制者。第二條 依本法以著作物呈請注冊者,應(yīng)備樣本六份,依后列著作物呈請注冊程序具呈呈送內(nèi)政部 (本文共 959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