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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清代鹽稅之一。光緒二十三年(1897),山東德平、臨邑等縣設馬步勇巡緝私鹽,所需經費由德平、臨邑、陵縣、商河、惠民、濟陽、樂陵七縣運商捐獻,每票征銀一錢五分,年約征銀四五千兩。 (本文共 88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