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原天津海關大樓清同治五年十一月(1866年12月),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赫德與清政府總理衙門達成協(xié)議,由海關兼辦郵政。同治六年正月二十八日(1867年3月4日),海關總稅務司將《郵政通告》寄給津海關稅務司,確定了郵件封發(fā)時刻表和郵寄 (本文共 3971 字 , 2 張圖 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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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·原天津海關大樓清同治五年十一月(1866年12月),中國海關總稅務司赫德與清政府總理衙門達成協(xié)議,由海關兼辦郵政。同治六年正月二十八日(1867年3月4日),海關總稅務司將《郵政通告》寄給津海關稅務司,確定了郵件封發(fā)時刻表和郵寄 (本文共 3971 字 , 2 張圖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