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高祖四年(前203年),令民年15以上至56歲以下,每人每歲納錢120(一算),稱為算賦。這是我國見于記載最早的人口稅。高祖十一年(前196年)減為每人每歲63錢。武帝時(shí),改為3歲始即納算賦。元帝時(shí),改為7歲始納口賦,每人每歲23錢;15歲始納算 (本文共 255 字 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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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漢高祖四年(前203年),令民年15以上至56歲以下,每人每歲納錢120(一算),稱為算賦。這是我國見于記載最早的人口稅。高祖十一年(前196年)減為每人每歲63錢。武帝時(shí),改為3歲始即納算賦。元帝時(shí),改為7歲始納口賦,每人每歲23錢;15歲始納算 (本文共 255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