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量資源,盡在掌握
 亦稱《哈里遜土地法》。有關處理國有土地的法案。由西北領地地方長官威廉·亨利·哈里遜提出。1800年5月由國會通過。對《一七九六年土地法》作了補充。規(guī)定馬斯金格姆河以東土地不少于640英畝、以西不少于320英畝分塊出售,最 (本文共 197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