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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亦稱《西北法令》。邦聯政府頒布的處理俄亥俄以北土地的法令。1787年7月由國會通過。法令共分3部分。(1)規(guī)定俄亥俄以北的土地成為一個臨時地區(qū),可建成3—5個新州,劃定了分界線。(2)規(guī)定成立新州的步驟為:居民由國會任命的1名 (本文共 367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