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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突發(fā)公共事件審計時機

財會月刊 頁數: 4 2020-05-19
摘要: 基于經典審計理論,提出一個突發(fā)公共事件審計時機的理論框架。
突發(fā)公共事件審計時機分為宏觀時機和微觀時機。
宏觀時機是指對突發(fā)公共事件管理全過程的哪些階段進行審計;微觀時機是指何時對突發(fā)公共事件管理的某個階段進行審計。
宏觀時機選擇有三種模式,就整體成本效益性而言,事前與事后審計模式最佳,全過程審計模式次之,事中與事后審計模式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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