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量資源,盡在掌握
 清咸豐十一年(1861年),甘肅不少地區(qū),包括寧夏川區(qū)發(fā)生了嚴重的自然災害。清廷雖明令緩征災區(qū)的額賦,實際上各種捐輸勒派卻絲毫沒有減緩,而軍政的敗壞、吏治的腐朽,無不給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。同治元年(1862年)春,太平軍、捻 (本文共 2140 字 , 19 張圖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