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(dāng)前位置:首頁 > 歷史 > 食之五味 > 正文

多寡須知
食之五味

        用貴物宜多,用賤物宜少。煎炒之物多,則火力不透,肉亦不松。故用肉不得過半斤,用雞、魚不得過六兩?;騿?“食之不足,如何?”曰:“俟食畢后另炒可也?!币远酁橘F者,白煮肉,非二十斤以外,則淡而無味。粥亦然,然斗米則汁漿不厚    (共 126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開通會(huì)員,享受整站包年服務(wù)立即開通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