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首頁 > 歷史 > 石泉縣志 > 正文

第一節(jié) 縣委領導機構
石泉縣志

        縣委常務委員會為縣委領導機構,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。1990年,仍由第八屆常委會主持縣委日常工作。第十三屆委員會任期至2011年10月29日第十四次縣黨代會召開。第八、九屆縣委常委會任期3年,第十屆以后改為5年;第八至    (共 5799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開通會員,享受整站包年服務立即開通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