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量資源,盡在掌握
 ,居民委員會、村民委員會具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資格,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。,為了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發(fā)展,各地有不 (本文共 163 字 ) [閱讀本文]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