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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OC物質

VOC物質是指在常溫下容易揮發(fā)的有機物質的總稱,常見的有甲醛、甲苯和二甲苯等等。

    1危害

  在有VOC物質的建筑物內工作和生活,有些人就會頭痛或眼花,即所謂的“新房癥候群”。這對人類健康有影響。不僅是家裝材料的VOC問題已得到重視,近年人們對電子設備的VOC問題也開始關注起來。由于電子設備中的元器件使用用了樹脂和膠合劑,它們也含有VOC。在使用電子設備時溫度又較高,一些常溫下有揮發(fā)的半揮發(fā)性有機物SVOC,在較高溫度下便會揮發(fā)出來,部分氣化點在40。C以上的VOC,放射量就會迅速增大。

  2各種定義

  美國ASTM d3960-98標準將voc定義為任何能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。

  美國聯(lián)邦環(huán)保署(EPA)的定義: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是除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碳酸、金屬碳化物、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外,任何參加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。

  世界衛(wèi)生組織(WHO,1989)對總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(TVOC)的定義為,熔點低于室溫而沸點在50-260℃之間的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。

  有關色漆和清漆通用術語的國際標準ISO 4618/1-1998和德國DIN 55649-2000的定義是,原則上,在常溫常壓下,任何能自發(fā)揮發(fā)的有機液體和/或固體。同時,德國標準在測定VOC含量時,又做了一個限定,即在常壓下,沸點或初餾點低于或等于250℃的任何有機化合物。

  巴斯夫公司則認為,最方便和最常見的方法是根據沸點來界定哪些物質屬于VOC,而最普遍的共識認為VOC是指那些沸點等于或低于250℃的化學物質。所以沸點高于250℃的那些物質不歸入VOC的范疇,往往被稱為增塑劑。

  在中國國家標準GB/T 18883-2002 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中對總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(Total Va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)的定義是:利用Tenax GC和Tenax TA采樣,非極性色譜柱(極性指數小于10)進行分析,保留時間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間的揮發(fā)性有機化合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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