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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(節(jié)選)
政策法規(guī)

        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 受理申請的注冊會計師協(xié)會不予注冊:(一)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;(二) 因受刑事處罰, 自刑罰執(zhí)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;(三) 因在財務(wù)、會計、審計、企業(yè)管理或者其他經(jīng)濟管理工作    (共 524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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