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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孕期保健機構和分娩機構
婦產科學

        1.已于妊娠12周左右建圍產保健手冊且妊娠風險評估一般風險以下者,繼續(xù)在建檔機構行孕期保健及檢查;較高風險及高風險者,在縣級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行孕期保健及檢查。2.妊娠高風險者,建議終止妊娠。如孕婦堅持繼續(xù)妊娠    (共 289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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