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(dāng)前位置:首頁 > 詩詞 > 【蘇軾】 詩詞 > 正文

荀卿論
宋 - 蘇軾

嘗讀《孔子世家》,觀其言語文章,循循莫不有規(guī)矩,不敢放言高論,言必稱先王,然后知圣人憂天下之深也。茫乎不知其畔岸,而非遠也;浩乎不知其津涯,而非深也。其所言者,匹夫匹婦之所共知;而所行者,圣人有所不能盡也。嗚呼!是亦足矣。使后世有能盡吾說者,雖為圣人無難,而不能者,不失為寡過而已矣。
子路之勇,子貢之辯,冉有之智,此三者,皆天下之所謂難能而可貴者也。然三子者,每不為夫子之所悅。顏淵默然不見其所能,若無以異于眾人者,而夫子亟稱之。且夫?qū)W圣人者,豈必其言之云爾哉?亦觀其意之所向而已。夫子以為后世必有不能行其說者矣,必有竊其說而為不義者矣。是故其言平易正直,而不敢為非??上仓?,要在于不可易也。
展開全文
昔者常怪李斯事荀卿,既而焚滅其書,大變古先圣王之法,于其師之道,不啻若寇仇。及今觀荀卿之書,然后知李斯之所以事秦者皆出于荀卿,而不足怪也。
荀卿者,喜為異說而不讓,敢為高論而不顧者也。其言愚人之所驚,小人之所喜也。子思、孟軻,世之所謂賢人君子也。荀卿獨曰:“亂天下者,子思、孟軻也。”天下之人,如此其眾也;仁人義士,如此其多也。荀卿獨曰:“人性惡。桀、紂,性也。堯、舜,偽也。”由是觀之,意其為人必也剛愎不遜,而自許太過。彼李斯者,又特甚者耳。
今夫小人之為不善,猶必有所顧忌,是以夏、商之亡,桀、紂之殘暴,而先王之法度、禮樂、刑政,猶未至于絕滅而不可考者,是桀、紂猶有所存而不敢盡廢也。彼李斯者,獨能奮而不顧,焚燒夫子之六經(jīng),烹滅三代之諸侯,破壞周公之井田,此亦必有所恃者矣。彼見其師歷詆天下之賢人,以自是其愚,以為古先圣王皆無足法者。不知荀卿特以快一時之論,而荀卿亦不知其禍之至于此也。
其父殺人報仇,其子必且行劫。荀卿明王道,述禮樂,而李斯以其學(xué)亂天下,其高談異論有以激之也??住⒚现?,未嘗異也,而天下卒無有及者。茍?zhí)煜鹿麩o有及者,則尚安以求異為哉!
收起
[ 釋文或賞析] >>
更多詩詞內(nèi)容,請進入學(xué)習(xí)中心 >>
開通會員,享受整站包年服務(wù)立即開通 >

蘇軾

北宋文學(xué)家、書畫家,唐宋八大家之一,眉州眉山(今屬四川)人,字子瞻,一字和仲,號東坡居士。蘇老泉長子,蘇潁濱兄。與父、弟合稱“三蘇”,故又稱“大蘇”。宋仁宗嘉祐二年(1057年)進士。嘉祐六年(1061年),再中制科,授簽書鳳翔府節(jié)度判官廳事。宋英宗治平二年(1065年),召除判登聞鼓院,尋試館職,除直史館。治平三年,父卒,護喪歸蜀。宋神宗熙寧二年(1069年),服除,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,權(quán)開封府推官。熙寧四年(1070年),上書論王介甫新法之不便,出為杭州通判。徙知密、徐二州。元豐二年(1079年),移知湖州,因詩托諷,逮赴臺獄,史稱“烏臺詩案”。獄罷,貶黃州團練副使,本州安置。元豐四年(1081年),移汝州團練副使。元豐八年(1085年)春,得請常州居住,十月起知登州。尋召除起居舍人。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年)遷中書舍人,改翰林學(xué)士兼侍讀。元祐四年(1089年),以龍圖閣學(xué)士知杭州。會大旱,饑疾并作,東坡請免上供米,又減價糶常平米,存活甚眾。杭近海,民患地泉咸苦,東坡倡浚河通漕,又沿西湖東西三十里修長堤,民德之。元祐六年(1091年),除翰林學(xué)士承旨,尋因讒出知潁州,徙揚州。后以端明殿學(xué)士、翰林侍讀學(xué)士出知定州。紹圣元年(1094年),貶惠州。紹圣四年(1097年),再貶儋州。累貶瓊州別駕,居昌化。宋徽宗即位,元符三年(1100年)赦還,提舉玉局觀,復(fù)朝奉郎。建中靖國元年(1101年),卒于常州,年六十四(按:東坡生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,時已入1037年)。宋孝宗時謚文忠。東坡于文學(xué)藝術(shù)堪稱全才。其文汪洋恣肆,清新暢達,與歐陽文忠并稱“歐蘇”,為唐宋八大家之一;為詩清新豪健,善用夸張比喻,獨具風(fēng)格,與黃山谷并稱“蘇黃”;作詞開豪放一派,變詞體綺靡之風(fēng),下啟南宋,與辛稼軒并稱“蘇辛”;工書,擅行、楷,能自創(chuàng)新意,用筆豐腴跌宕,有天真爛漫之趣,與黃山谷、米元章、蔡君謨并稱宋四家;畫學(xué)文與可,喜作枯木怪石,論畫主張神似。有《東坡集》四十卷、《東坡后集》二十卷、《和陶詩》四卷、《東坡七集》、《東坡志林》、《東坡樂府》、《仇池筆記》《論語說》等?!度卧姟窎|坡詩,卷一至卷四六,以清道光刊王文誥《蘇文忠公詩編注集成》為底本,卷四七、卷四八,以清干隆刊馮踵息《蘇文忠詩合注》為底本。校以宋刊半葉十行本《東坡集》《東坡后集》(殘,簡稱集甲)、宋刊半葉十二行本《東坡集》《東坡后集》(殘,簡稱集乙,集甲、集乙合稱集本)、宋眉山刊《蘇文忠公文集》(殘,簡稱集丙)、宋黃州刊《東坡先生后集》(殘,簡稱集?。?,宋刊《東坡先生和陶淵明詩》(簡稱集戊)、宋刊《集注東坡先生詩前集》(殘,簡稱集注)、宋嘉泰刊施德初、顧景繁《注東坡先生詩》(殘,簡稱施甲)、宋景定補刊施、顧《注東坡先生詩》(殘,簡稱施乙,施甲、施乙合稱施本)、宋黃善夫家塾刊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》(簡稱類甲)、宋泉州刊《王狀元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詩》(殘,簡稱類乙)、元務(wù)本書堂刊《增刊校正王狀元集注分類東坡先生詩》(簡稱類丙,類甲、類乙、類丙,合稱類本)、明成化刊《東坡七集》(簡稱七集)、明萬歷刊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》(簡稱外集)、清查初白《補注東坡編年詩》(簡稱查注)、清馮踵息《蘇文忠詩合注》(簡稱合注)。參校資料一為金石碑帖和著錄金石詩文的專著的有關(guān)部分;一為清人、近人的蘇詩??迸Z,其中有何義門焯所校清康熙刊《施注蘇詩》(簡稱何校),盧檠齋、紀曉嵐所校清干隆刊查注(分別簡稱盧校、紀校),章茗簃所??娝囆g(shù)風(fēng)覆明成化《東坡七集》(簡稱章校)。卷四八所收詩篇除《重編東坡先生外集》外,還分別采自《春渚紀聞》、《侯鯖錄》等書,亦據(jù)所采各書及有關(guān)資料進行校勘。新輯集外詩,編為第四九卷。生平見《宋史·卷三百三十八·蘇軾傳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