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首頁 > 百科知識 > 智能電網 > 正文

停電

停電,即停止電力傳送,使電器無法獲取外部電源。

原因

  自然災害:風暴、火災、地震等令發(fā)電廠及供電設施(電塔、電線桿、電力變壓站)受損,或者短路等。如果基礎設施大量受損,停電歷時要較久才能修復。

  電力供不應求:客戶等用電單位消費者需求超負荷,是在發(fā)展中國家常見,例如早期的臺灣,要實施各地區(qū)輪流停電。

  不法行為:對付釘子戶、或者黑社會收保護費等。 用戶長期欠交電費,電力公司迫于無奈,向個業(yè)單位實施停電。

防災應急

ontent">應急要點

  ●遇到停電,應利用手電筒等照明工具,首先檢查內部配電開關、漏電保護器是否跳開。

  ●室內有焦煳味、冒煙和放電等現(xiàn)象,應立即切斷所有電源,以免發(fā)生火災。

  ●保險絲熔斷,應及時更換,但不能用銅、鐵、鋁絲代替。[1]

專家提示

  ●室內應備有蠟燭、手電筒等應急照明光源,并放置在固定的位置。

  ●電線老化易造成停電事故,應盡快報告有關部門更換。

  ●如果發(fā)現(xiàn)不是室內原因造成停電,應及時與物業(yè)管理人員聯(lián)系。

后果

  有計劃的停電,廠家及市民有預備,可以安排后備發(fā)電機、電筒等。 不過,意外停電則容易引發(fā)致命后果,例如醫(yī)院手術室、飛機場海關及保安檢查系統(tǒng)、電腦服務器、升降機、工廠流水式生產線等。

  在停電之后,突然回復輸送電力,又會產生意外,損壞電器,不可不防。

歷史上的大停電

  1965年北美大停電(1965年11月9日) - 北美約2500萬人受到影響。

  1971年九龍大停電(1971年8月16日) - 香港的九龍、新九龍及新界全面停電。

  1977年紐約市大停電(1977年7月13日-14日) - 紐約市與臨近地區(qū)約900萬人受到影響。

  729全臺大停電(1999年7月29日) - 臺南以北約846萬人受到影響。

  加州電力危機(2000年6月-2001年5月) - 多次大小停電,其中2001年3月19日的停電影響約150萬人。

  2003年美加大停電(2003年8月14日) - 北美約5000萬人受到影響。

  印度全國大停電(2012年7月30日下午1點左右開始)- 6億多人受到影響,還有200多名曠工被困地底(這應是全球歷來規(guī)模最大的停電事件之一)。


內容來自百科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