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評定人員

所屬欄目:精神殘疾評定

培訓教師資質: 省級醫(yī)院精神科醫(yī)師,具有10 年及以上相關臨床及教學工作經驗,副主任醫(yī)師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稱,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有量表評定基礎,并參加全國精神殘疾評定師資培訓且考核合格者。精神殘疾評定人員資質: 縣級及 ......(本文共 166 字 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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