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4年4月,黨中央、國務院決定的我國沿海14個港口城市為進一步對外開放的城市。這14個城市是:天津、上海、大連、秦皇島、煙臺、青島、連云港、南通、寧波、溫州、福州、廣州、湛江、北海。這些沿海城市及其所在的省、自治區(qū) (本文共 459 字 ) [閱讀本文]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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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984年4月,黨中央、國務院決定的我國沿海14個港口城市為進一步對外開放的城市。這14個城市是:天津、上海、大連、秦皇島、煙臺、青島、連云港、南通、寧波、溫州、福州、廣州、湛江、北海。這些沿海城市及其所在的省、自治區(qū) (本文共 459 字 ) [閱讀本文] >>